言论及表达政策
序言
本学院制定本政策是为了遵守爱荷华州的法律,保护高等教育公共机构的言论和表达.
高等教育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发现, 改进, 传输, 通过研究传播知识, 教学, 讨论, 和辩论. 为了实现这个功能, 该机构必须努力确保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允许的最充分程度的知识自由和言论自由.
高等教育机构不应该保护个人不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 这可能包括个人认为不受欢迎的想法和意见, 不愉快的, 甚至是冒犯.
鼓励思想的多样化是高等教育机构应有的作用, ideas, 和意见和鼓励, 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范围内, 和平, 尊重, 以及安全行使第一修正案的权利.
学生和教师有讨论任何出现的问题的自由, 组装, 在校园里进行自发的表达活动, 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既定原则的范围内, 并受制于合理的时间, place, 以及与第一修正案既定原则相一致的行为限制.
高等教育机构校园的户外区域是公共论坛, 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同样的条件向任何受邀演讲者开放, place, 以及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既定原则相一致的行为限制.
校园的户外区域, 在本政策中,哪一项是指通常允许校园社区进入的校园外区域, 比如草地, 人行道, 或其他类似的公共区域. 校园户外区域不包括卫生保健设施以外的区域, 兽医设施, 本学院运动项目或运动队使用的设施或户外区域, 或其他限制大部分校园社区进入的户外区域.
受保护的活动
校园社区的成员, 哪些政策应该包括学生, 教职员工和/或学生邀请的客人, 教职员工, 允许在校园户外自由从事非商业性的表达活动, 以合理时间为准, place, 举止上的限制, 只要会员的行为不违法, 不妨碍他人使用设施或使用行人通道, 并且不干扰学院的运作. NIACC可以指定校园的其他区域供校园社区使用. 所有进入指定区域的许可都将基于中立的观点.
非商业性表达受保护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合法的口头或书面方式,校园社区成员可以通过这些方式交流思想, 包括但限于一切形式的和平集会, 抗议活动, 讲辞(包括特邀讲者), 文献的分发, 循环请愿书, 和发布, 包括在互联网上发布或流媒体, 在校室外录制的音频或视频.
受保护的活动还应包括学生在校园户外举行的反示威中表达的权利,只要反示威的行为不违法, 是否在实质上禁止他人的言论自由, 或妨碍他人使用设施或使用人行道.
不受保护的活动
任何东西都不能阻止NIACC禁止, 限制, 或限制不受美国宪法保护的表达和/或表达活动. 非受保护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 a threat of serious harm and expression directed to likely directed to provoke imminent unlawful actions; and
- 骚扰, 包括但不限于这样的表达, 无处不在的, 以及主观上认为“不合理”的表述干扰了个人获得学院提供的教育机会或福利的行为.
学生组织
根据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学生组织或其成员的观点或观点的表达,NIACC不会拒绝学生组织获得的利益和特权. 就本政策而言, 福利意味着认可, 登记, 使用会议或演讲设施, 使用沟通渠道, 以及其他学生团体可以获得的资金来源.
除了, NIACC不应拒绝任何利益或特权的学生组织的基础上,组织的领导人同意和支持组织的信念解释和应用的组织, 并进一步推进组织的使命. 就本政策而言, 学生组织是指由国家学生行政管理委员会正式承认或注册的组织, 或一个寻求官方认可或注册的团体,由NIACC录取和入学的、获得或正在寻求获得福利或特权的学生组成.
校园结社自由公众论坛
校园的户外区域被视为公共论坛. NIACC可以明确维护和执行, 发表, 合理的视点中立时间, place, 以及为促进重要的机构利益而狭隘调整的方式限制, 但应允许校园成员参与自发的表达活动和分发文学作品. 如果NIACC有限制,它应提供充分的替代表达方式.
除非本政策另有规定, 并以合理的时间为准, place, 举止限制, NIACC不得将校园的任何区域指定为言论自由区,也不得制定政策,将言论活动限制在校园特定的户外区域.
本政策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授予个人有意从事上述行为的权利, 材料, 并严重干扰个人或学生组织的表达活动,如果NIACC根据本政策在校园的户外区域为活动预留了空间.
投诉程序
如果校园社区成员认为他们因违反此政策而受到伤害, 他们可以在诉讼事由产生之日起一年内联系总统的办公室,向NIACC董事会提出投诉.